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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政治法律 加入时间:2013/4/10 20:11:34 来源:  访问量:
 

政法 军事
政 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概况】2011年,黄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建设平安黄陂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全区社会稳定,治安平稳,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2011年,黄陂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平安县市区”。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1年,黄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意见》,成立了区、街(乡镇场)两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食品药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基层调解平台建设。通过考试聘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和聘请法律工作者,建立全区人民调解专家库,不断壮大以律师队伍为基础,吸纳退休干部、教师、公证员等人员参加的职业调解员和调解志愿队伍。加强街乡镇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平台建设,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加强督导、限期办理,提高了调处矛盾纠纷的质量和效率。截至年底,全区设立街镇调解委员会19个,有调解委员103名;设立社区(村)调解委员会648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4个、行业性调解组织34个。全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506起,调解成功4480起,调处成功率99.4%。
【“两实”管理】2011年,黄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全面加强“两实”(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认真组织宣传《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设置宣传点2个、办黑板报19处、拉横幅16条、发放《武汉市居住证办理须知》、《武汉市房屋租赁须知》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流动人口、出租屋业主对“两个办法”的知晓率和主动登记办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意识。健全“两实”信息采集录入长效机制。建立分类采录责任制,常住人口、寄住人口信息,以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上门核对和窗口办理异动登记、录入为主;流动人口、出租屋信息,以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日常采集、录入为主;实有房屋信息,以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结合日常房屋登记采集、录入为主,确保“两实”信息采集录入准确。全年全区录入实有房屋信息303085条,登记出租屋1238套(间)、流动人口22144人,办理居住证12124张。
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认真落实《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子女就学、就医、就业、计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的优惠政策,有效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全年全区社区流管站为流动人开展法制培训活动20场次,受训人员14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为30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18起,查验婚育证明6422份,与房屋出租户签订《房屋出租户、计生责任保证书》800余份。加强社区流管站规范化建设。选择前川街东寺社区流管站、武湖街五通口社区流管站、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佳海都市工业园社区流管站等3个社区流管站作为全区社区流管站的示范点,推动全区社区流管站规范化建设。截至年底,示范社区流管站及其他社区流管站实现人员配备到位、设备配备到位(电脑、打印机、摄像头、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桌椅等办公设备及相关的便民设施)、流动人员登记办理相关流程全部上墙,基本上摸清了流动人口信息及出租屋的底数,做到对流动人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以房管人”。
【重点地区整治】2011年,黄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认真开展重点地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按照“四个一”(1个地区〈部位、场所〉、1名责任人、1个专班、1套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重点地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对排查出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定期整治、检查督办。全年共排查出重点地区3个,一是木兰乡辖区内黑麻木、黑的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经过取缔整治,其接送学生车辆进一步规范;二是前川地区“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通过加强街面巡逻控制、卡点守候、专班侦破打击等措施、分别抓获1个抢夺和盗窃团伙, “两抢一盗”警情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三是针对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等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起,刑事拘留11人;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25起,治安拘留72人;调处纠纷451起。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深入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及新建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制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及新建住宅小区治安环境整治,打击“砖砂石霸”违法犯罪的工作方案》,对89家重点企业、12家重点单位、52处重点工程、63家纳税大户、10处新建住宅小区逐一明确了管理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建立“三建两审一挂牌”(建立警务室或治安室、建立内部保卫组织、建立企地联席会议制度,审查地材供应经营资质和治安资质,挂重点工程或建筑工地保护牌)制度,按照《工作方案》中“四查”(全面梳理清查、逐家上门调查、领导实地访查、宣传引导排查)和“四打”(摸排线索顺线打、重点案件专班打、重点人员跟踪打、用足法律从严打)的要求,认真开展治安环境整治和打击“砖砂石霸”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全年累计查破“砖砂石霸”案件58起,刑拘、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30人,排查化解重点工程及建筑工地矛盾纠纷62起。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1年,黄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继续实行综合治理机构专设、领导专抓、干部专配、经费专列,夯实了综治基层基础。全年全区建立农村治安中心户721户、治安联系户5533户。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完善全区视频监控体系。按照“圈、块、线、点”格局,在一期工程179个视频监控点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投入,使覆盖全区城镇、公路、学校、景点、重点场所等视频监控点达到580个,为保障交通安全、治安环境提供了技术手段。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全区平安社区(村)、平安街(乡镇)创建达标率达到85%以上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优秀平安街(乡镇)、平安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同时,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市场等创建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林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皮兴胜 胡诗云 王建中 王艳明
汪广运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熊国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戴汉明
纪检组长:熊曙光
区委“610”办副主任:韩贵武 雷淑梅
区综治办副主任:翁方红
(区政法委)

审 判
【概况】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推动审判质量、队伍建设、司法公信有效提升,为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41件,结案430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6. 5%和15. 8%,收结案再创历史新高;上诉案件309件,上诉率同比下降了24.2%;改判发回案件43件,同比下降了44.1%,改发率下降了45.3%;调撤案件1556件,同比上升78.9%,调撤率上升50.9%,全面完成综合结案率、息诉服判率、涉诉申诉上访率、执行率等各项绩效考核指标。2011年,在全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99.7%的高票通过,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区纪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全票满意通过。
【刑事审判】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8件,结案率98.2%。
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重、从严、从快判处以杨健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年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4案87人;对贪污、贿赂、渎职等9案12人职务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统一量刑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对判处“缓、管、免”人员进行跟踪帮教、社区矫正,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大为降低。全年对43名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施以宽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黄陂”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砖砂石霸”、非法“三烟”、“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区重点工程、战略发展项目、重要场所以及民生工程改造顺利推进。
【民事审判】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435件,标的总金额2.5亿元。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制定《关于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意见》,及时把握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汉口北市场群整合、天河临空经济区拓展、武湖台创园建设等重大项目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有重点地做好刘店土地规划、三里工业园区兴建、汉口北轻轨线延伸、横店产业园建设的司法保障,依法支持和引导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市场行为。走访佳海工业园、弘毅钢构、源泰铝业等区内重点企业,针对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案件审理开展调研,规范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商品房销售和金融借贷等纠纷案件和一批可能影响和制约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推动全区经济发展。认真审理涉农案件,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年审结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拆迁还建等涉农案件230件;围绕民生问题,重点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纠纷案件,对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以及邻里纠纷着重做好调解工作。全年审结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案件366件;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等案件573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4件,严格审查了342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准予执行331件,做到程序到位、审查缜密。积极与行政部门通力合作,探索建立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关系;强化沟通和协调,通过风险告知、释法解疑等各种方式,说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原告撤诉,引导行政机关改变错误的行政行为,依法协调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后撤诉的案件13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92.9%,使大部分行政争议和谐解决;继续坚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依法行政不断深入。
【执行工作】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现了审、执分离,每一件执行案件做到“定人、定案、定时限、定责任”,增强了执行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与区公安、工商、税务、房产、土地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通过召开执行听证会、网上公开执行信息、通报执行进度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周二之约”接待涉执信访当事人,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挂牌督办案和多年未结执行积案成功化解。全年共执结案件1085件,执结率75.6%,涉执标的总金额2.46亿元。其中,强制执行348件,执行和解459件,同比均增长三倍以上,执行效果大幅增强。
【司法为民举措】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利民工作机制,努力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实处。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加强对人民调解中心、行政调解机构、行业调解组织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具效力的法律保障。全年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09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坚持“两巡回一指导”便民工作模式,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既保证了审判工作地顺利开展,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全年共巡回立案433件,巡回审判910件,占法庭办案数的54.5%。健全司法救助惠民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申诉难”等问题。全年共对下岗职工、城镇贫困居民、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和儿童在内的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71万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标的额较小而生活拮据的申请执行人等42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58万元,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立案再审工作】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加强立案再审工作,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立案窗口标准化建设。健全立案咨询、分流、处理工作机制,改进诉讼引导、查询服务,积极探索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和远程立案,着力打造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通过岗位优化、制度更新和落实措施,确保司法公正。全年度通过立案窗口审查立案3004件,立案变更率为零,准确率100%。严格立案审查,通过申诉、抗诉和院长发现等途径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72件,质量差错案件得到纠正。其中,调撤案件58件,调撤率86.6%,比上年上升21.8%。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解决了应承国、冯茂山、于惠玲、吴建敏、甘雪卿、胡丰久、方敏等一批信访老户或进京上访“钉子”户。全年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督办案件60多件。
【审判管理】2011年,黄陂区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健全审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考评制度,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细化34项考核指标,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个环节层层把关。全年上诉案件221件,上诉率7.51%,同比下降3.54%;二审改判发回32件,占上诉案件14.5%,占全部审结案件 1.08%,同比分别下降15.8%和19.7%。改进审判效率管理。对法庭实行统一管理,达到目标和要求一致,全院从立案、审理、执行严格按照流程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审判执行进度统计表》公布制度并月月进行通报。将调撤率、自动履行率和息诉服判率、申诉信访率以及办案均衡度作为考核标准,形成了完整的审判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根据全年考评和评查结果,凡未完成绩效目标且绩效排名处于末位的,以及上诉案件被发改数量超过绩效指标最多的部门负责人,实行末位淘汰,由该部门负责人主动辞职或党组研究决定免职,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荣誉表彰】
先进集体
区人民法院被评为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
区人民法院被评为武汉市卫生先进单位
区人民法院被评为武汉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区人民法院被评为武汉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被评为武汉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获年度考核自选项目优秀奖
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被评为武汉市巾帼文明岗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武汉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被评为武汉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被评为武汉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武汉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武汉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全国法院系统党务工作者陈建文
湖北省先进党务工作者陈建文:
武汉市道路交通安全先进个人 王 凯
武汉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方时惕
武汉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陈建文 刘宝丽 陈大进
张谨治 王国辉
武汉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刘艳明 刘华侨 李勇胜
武汉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袁建武
武汉市优秀共产党员 陈建文
第五届湖北法官论坛征文优秀奖 王 飞
武汉市法院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展一等奖 卢 敏
【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党组书记、院长:胡诗云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 俊 曾惠敏
副院长:甘圣策 杨三九 李大兴
纪检组长:李海明
执行局局长:陈小平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卢 敏 周 文
(区法院)

检 察
【概况】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重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2011年,区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区检察侦监科、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等3个科室被市检察机关评为先进科(处)室,3名检察官被市检察机关评为先进检察官。
【查办职务犯罪】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肃查办危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8件15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14人,窝、串案5件1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8.6%;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
【刑事检察】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22人,同比上升23.4%;向法院提起公诉618人,同比上升14.7%。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对于重特大和疑难复杂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依法引导侦查,确保及时、有力、准确地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对以杨X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38件次。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执行“该严则严”的刑事政策的同时,准确把握“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从宽处理。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86人、不起诉17人。
【刑事诉讼监督】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程序关、实体关,从法律文书、办案时限到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各方面进行严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8件23人, 同比上升63.6%和64.3%。其中,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向侦查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16件21人,均立案;对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提出纠正2件2人;依法提出抗诉4件4人,均得到市院支持,其中,改判1件、维持原判1件。
【监所检察】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快推进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微机联网,动态监督”的要求,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严格落实日常巡视检察、安全防范检察、与在押人员约见等制度,保证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协助司法所和派出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落实监管措施实行帮教,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6月8日,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室在区司法局正式挂牌办公;积极开展对全区监外5种人的专项检查。全年清理核查“监外五种人”314人,其中,对1起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在逃犯后,及时向城郊院汇报,建议为其减刑,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依法作出减刑1年半的裁定。
【职务犯罪预防】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社会氛围。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宣传教育。先后到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各乡镇基层单位宣讲职务犯罪预防课24场次,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廉洁意识;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搞好建章建制预防。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份,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实行“阳光管理”。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等系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确保了工程的全过程都在规范、公正、廉洁的制度上进行,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年初,召开了中铁十一局检企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会,扩大预防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向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论书243份。
【控告申诉检察】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
积极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加强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告急访、群体访,随访随接。全年共受理群众来访203人次,妥善处理集体访14次105人、告急访7次。其中,检察长接待68人次;受理举报线索41件,其中,检察机关管辖18件、其他机关管辖23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 1人。健全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年未发生涉检引发的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
【民事行政检察】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8件,立案2件;审查后提抗1件、建议提抗1件。
积极探索民行监督新方式,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通过向本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5份,督促该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15家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共计1.8亿余元的行为,依法行使职权进行追缴,及时追回拖欠款1.17亿元。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息诉服判工作。对于法院正确的裁判,耐心细致地向申诉人释法说理,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全年对6件案件成功息诉。
【检察改革】2011年,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促进了执法办案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基层派出所执法联系工作,将法律监督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了监督实效。全年通过加强对2个试点派出所的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追捕漏犯3人,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7次。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按照上级院关于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相关要求,试行对常见的15类案件开展量刑建议,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全年共对194件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法院的判决采纳率为97.6%。
【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中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竣桥
副检察长:丁育华 涂 亮
政治处主任:谌章学
纪检组长:吴秋华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邓焱清
(区检察院)

公 安
【概况】2011年,黄陂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四项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2011年,祁家湾派出所、罗汉派出所创建为全国一级派出所,其中,祁家湾所被评为全省先进公安基层单位。
【社会管理创新】黄陂区公安分局全面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创新打击破案机制。围绕“防范管理立足本辖,查处打击立足全区”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网上侦查”,推动“清网行动”向纵深发展,成功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4个恶势力团伙,确保全区社会稳定。全年打掉盗抢团伙16个、破获系列案件28宗260起。
创新人口管理机制。组织专班赴上海考察学习经验,开展“四种模式”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底,全区安装门牌32万块、采录实有房屋信息303085条、采录实有人口信息1180116条,采录率达105%。
创新社会面巡控机制。建立治安防控“三级(分色)卡口控制”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前川地区网格化巡逻机制,并建设治安岗亭,购置更新巡逻车辆,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创新压降警情长效机制。采取“三级卡口、清查整治、重口管控、定向帮扶、综合治理、严打高压、人机控制、通报督导”等多种措施,不间断地开展压降警情专项行动。全年刑事警情升幅压降至5.4%。
创新查禁“赌毒黄”工作机制。采取异地用警、突击清查等手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对象落实“一遍传唤、一份笔录、一次照相、一份指纹、留置一定时间”,提高打击等级和违法成本。全年共排查小发廊、小休闲屋和小歌厅等娱乐服务场12处,依法查处涉黄案件45起,处理90人;涉赌案件300起,处理727人;涉毒案件256起,处理358人。全区“黄赌毒”警情比上年下降28.9%。
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深化“队所联勤”机制,积极开展货车超载、残疾人代步车营运等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全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及“清剿火患”战役,全区未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加强监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确保监所持续安全。
【打击刑事犯罪】2011年,黄陂区公安分局围绕打造“平安黄陂”的总体要求,以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全年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34件,刑事拘留以上犯罪嫌疑人818人。
继续加大命案侦破力度。按照“全警参与、整体联动、强化攻坚”的整体作战模式,全力开展命案攻坚。全年破获命案11起,破案率91%。
严厉打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研究推出“1+5”打黑除恶计划,重点开展打击“砖砂石霸”、重点工程及新建小区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案经营滠口杨某“涉黑”团伙以及前川吴某、环城彭某、罗汉冯某、武湖官某、盘龙游某等5个“涉恶”团伙,已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45人,查破黑恶案件65起。
持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完善了“警情主导警务、多警联动打击盗抢犯罪”工作运行机制,采取重点整治,屯警街面、卡点盘查、专项打击等多种措施,成功打掉盘龙“重庆籍”“盗抢骗”职业犯罪团伙、前川盗销电动车团伙、天河“河南帮”插片入室盗窃集团、前川抢夺金耳环团伙等一批有影响的团伙,受到市领导的肯定。
强力推进治理“砖砂石霸”。 对重点工程、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逐一明确了管理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建立“三建两审一挂牌”(建立警务室或治安室、建立内部保卫组织、建立企地联席会议制度,审查地材供应经营资质和治安资质,挂重点工程或建筑工地保护牌)制度,按照《工作方案》中“四查”(全面梳理清查、逐家上门调查、领导实地访查、宣传引导排查)和“四打”(摸排线索顺线打、重点案件专班打、重点人员跟踪打、用足法律从严打)的要求认真开展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砖砂石霸”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打掉“涉霸”团伙10个,查破案件75起,刑拘、行政拘留142人。
【公安信息化建设】2011年,黄陂区公安分局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筹措260万元,完成“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一、二期工程建设,更新电脑68台、手持电台120部,招聘信息化文职人员30名,全区派出所功能分区及音视频实现全覆盖。完善和规范分局情报信息中心运行机制。协调5名投资方技术人员,常驻分局值守;落实“大情报”系统“座席制”警力9名;每日制发“大情报”专报,以定期“自查”、随时“排查”、实地“抽查”,每月排名通报,确保信息质量,提高信息化手段直接破案率。全年警综平台采集信息总量达30.8万条,处置重点人员信息6044条,其中,红色信息56条,抓获逃犯15名。2011年,区公安分局信息化手段助推执法管理创新工作在全市政法系统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11年,黄陂区公安分局围绕创建“平安畅通”的工作目标,以整治货车超载、残疾人代步车营运为重点,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确保了全区道路安全畅通。全年查处交通违章行为17447起,比上年上升27%;电子眼查处数93241,比上年上升35%;查扣超载车辆1375台次,比上年上升22%;查扣摩托车、三轮车及接送学生车辆2126台,比上年上升31%。
【社会矛盾化解】2011年,黄陂区公安分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情报信息预警。继续强化涉稳重点对象的情报信息搜集和汇总研判,严密防范各类涉稳群体越级上访活动,有效遏制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势头。全年上报涉稳信息104条,被市局采用85条,发现重点人员不在位情况2起6人,成功预警进京非正常上访6起,拦截进京非正常上访23人。加强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置围堵区委区政府大门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设警处置等演练活动,提高维稳处突能力。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对12个涉稳群体,168名重点对象,逐人落实包保责任,切实解决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受理信访件649起,回复办结率达100%;调解各种纠纷6520余起。
【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党委书记、政委:吴元阶
党委副书记、局长:皮兴胜
副局长:马苏君 吴楚文 谢 兵 姜东林 刘 强
政治处主任:蔡 娟(女)
纪委书记:姚成琼
(区公安分局)

司法行政
【概况】2011年,黄陂区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
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普法教育】2011年,黄陂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科学制定《黄陂区2011~2015年法治黄陂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区人大常委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推进了法制黄陂建设的全面实施。
完善了普法工作机制。将“六五”普法及法治黄陂建设工作纳入2011年区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建立了普法专项考核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等三重考核机制,为“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发了《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期间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依托“元宵节法制宣传周”、“三八维权周”、“世界水日”、“科技周”、“世界环境日”等节日,深入到农村、集镇、社区、学校等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推动了“法律六进”工作向纵深推进。先后在18个街乡镇场和10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巡回演讲活动,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青少年法律修养;12月9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在驻陂空降师举行了以“共建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律进军营活动,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解答等形式,走出了一条军民普法的新路。全年全区各级普法机构共举办普法培训班68期,法制讲座132次,向农村社区免费订发法制宣传挂图500套,赠送普法台历10000本。
【人民调解】 2011年,黄陂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和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506件,调解成功4480件,调解成功率为99.4%,人民法院纠错率为零,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8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37件56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非正常死亡8件9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9件80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1件442人。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及省市有关条例、办法的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人民调解的性质、作用和优势,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分级培训,对全区706名首席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工作技巧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加深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性质、作用和优势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年向社会公开招录18名专业调解员;
完善了“大调解”机制。根据辖区化解矛盾的需要,将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化解机制,引入到食品安全、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妇女儿童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组建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食品安全调解委员会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妇女儿童保护综合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建立司法所与人民法院工作联动机制,将不是现场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既强化了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又维护了人民调解的严肃性。全年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632件,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规定基层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区司法局综合分析,总结全区一段时间内的矛盾纠纷特点、动向,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各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同时,针对春节、清明节、春耕农忙、“五一”、“七一”等特殊时期民间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全年全区各司法所共开展矛盾排查329次,化解各类纠纷1749件。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2011年,黄陂区司法局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全区共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887人,其中,刑满释放809人、解除劳教78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61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269人、假释23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剥夺政治权利55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14人,重新犯罪率为1.5%,大大低于4%的控制目标;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有2名矫正对象因表现突出获得记功,被武汉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减刑和假释。
创新教育形式。利用传统佳节思亲人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大墙内外“一封家书”活动,对375名黄陂籍服刑在教人员家庭进行了一次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感化效果。横店街司法所使用现代传播手段,建立特殊人员“关爱留言平台”,在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间点,向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发布法律知识和问候信息,对矫正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事先提示,优化了教育管理实效。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召开4次联席会议,科学划分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调解决了衔接管理过程中的一系列难题,使衔接工作制度化、程序化。6月8日,区检查院在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检查室,将矫正工作全部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保证了社区矫正执法过程的公开廉洁。
规范管理内容。针对现阶段社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 3~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行动,共排查出56名对象没有及时衔接到位,通过逐一分析、查找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使这些对象迅速衔接到位,纳入管理范围,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对全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风险级别对象23人,指派专门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帮助恢复健康心理,消除了重新犯罪隐患。
【法律援助】2011年,黄陂区司法局围绕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手段,完善便民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事务1256件。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据《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结合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区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对于因遭遇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其经济困难标准还适当降低;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将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事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事项以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深化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依托区残联、妇联、老年委、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律师;对情况特殊的,先行指派律师办理,随后补办审批手续;对街乡镇群众需要在当地处理的援助事务,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指派;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看守所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办理移送法律援助案件。
加强质量管理。规定每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补贴标准由2010年的300元/件提高到400元/件,超出任务的,按500元/件给予补贴,同时,对指派案件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监督律师认真履行援助义务。全年全区有3件法律援助案件被《中国妇女报》、《楚天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律师、公证】 2011年,黄陂区司法局从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公证工作,提高广大律师、公证员的执业为民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2011年,区律师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律师协会先进基层党组织。
加强准入管理。对全区3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和1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全面考核,对每名律师和公证员逐一进行评定,并建立年度执业档案,进一步规范了律师和公证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帮助政府、基层组织和企业开展依法治理;组织律师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全年全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86家,办理刑事案件93件、办理民事案件232件、办理行政案件25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39件。公证处在做好传统民事、经济公证业务外,主动配合区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和土地招拍挂等公证业务,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公证1428件,未发现一例错证、假证。
【司法所建设】 2011年,黄陂区司法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履职能力。
全面开展“法务前沿”工作。依托村务(社区)工作站,设立司法工作站,在每个村(社区)选聘1名法律宣传员,1名首席人民调解员,1名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志愿者和1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将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每一个村(社区),将法律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落实到最基层。
大力推进“所所对接”工作。引进武汉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与区17个司法所开展接对子活动,利用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资源,帮助司法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全面提升司法所的服务水平。全年开展所所对接活动29次,参与律师70余人,参与调解纠纷13次,举办法律咨询讲座17场次。
【荣誉表彰】
先进集体
(共7个)
全省司法厅先进单位 黄陂区司法局
省司法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黄陂区司法局
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黄陂区司法局
武汉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横店司法所
全省律协先进基层党组织 区律师联合党支部
全省百佳人民调解委员会 蔡店司法所
全省综治委先进单位 祁家湾司法所

先进个人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王艳明
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 广 和
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先进个人 王桂珍
全省优秀党员干警李家春
全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 丁 原
全省社区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 张安新
全省百佳人民调解员 王 辉
【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党组书记、副局长:董才元
党组副书记、局长:刘 春
副局长:冯 辉 胡克祥 陈礼华
纪检组长:潘其冰
政治处主任:陈年权
普法办主任:白 彩(女)
(潘其冰)

军 事
人民武装
【概况】2011年,黄陂区人武部围绕“着眼根本抓学习,着眼大局抓稳定、着眼打赢抓训练、着眼中心抓参建、着眼发展抓创新、着眼形象抓作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全面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2011年,区人武部被湖北省军区授予“全面建设先进单位”、“从严治军先进单位”、“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
【民兵整组】2011年,黄陂区人武部按照省军区和警备区《关于民兵建设调整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要求,狠抓基层武装部、民兵连和各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民兵预备役人员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在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的政治工作研究。深入全区22个基层武装部、47个民兵连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全区民兵预备役建设现状。扎实开展民兵整组工作。采取“先试点、后展开”的工作方式,3月,在王家河、横店、城管局等单位进行整组试点,统一规范基层“两部一家”建设标准和应急分队点验程序。4月下旬,将全区22个基层人武部分成3个小组,进行了交叉检查验收。通过示范引路、点面结合、交叉互评,基层人武部和民兵连部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推进“一连两队”( 以前川城区为主建立区直民兵应急连,北部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南部建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建设。针对黄陂南易涝、北易旱的特点,在北部姚集、蔡店、木兰乡、长岭等街道组建了森林防火分队,配齐了必要的装备器材,并聘请森林武警教员对森林防火分队进行指导和训练;在南部三里、武湖、滠口、横店、祁家湾、盘龙城开发区等街道组建了防汛抢险突击队,配齐了必须的装备器材;区属民兵应急连由前川街1个单位组建调整为前川街和城管局共同组建,保证了人员在位率,同时在区卫生局、前川街和区直机关对女子民兵连进行组织整顿和必要的军事教学课目训练,提高应急分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截至年底,全区组建4种队伍(作战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应急队伍、其他队伍),47个营(连)分队,共落实基干民兵6092人,
【战备训练】 2011年,黄陂区人武部持续推进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战备训练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全面落实了战备工作。修订完善了各类战备方案,更新辖区内的战场数据和兵要地志资料;加强形势战备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世界政治、军事格局的基本态势,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战备意识。加强战备物资管理。按任务需对战备物资进行了“三分四定”归口管理,健全各项战备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部库合一”后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确保全区民兵武器装备技术状态良好,主要作战武器装备完好率均达到战备工作要求,基层人武部战备应急器材按任务配齐。
军事训练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练为战、训为用”的思想,坚持党委议训,周密拟制年度民兵军事训练计划及各专业分队专项训练计划,全面贯彻落实新大纲,积极摸索新时期民兵军事训练的特点和规律,初步走开了军地联训、对口挂训的军事训练新路子,提高整体训练水平。全年培训民兵700人。扎实推进军事训练教学责任制。健全人武部军官军事训练责任制和训练档案,有效落实每周2次早操及每周体能训练计划,军事训练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培训专武干部34人,经考核,优秀30人、良好4人,良好率100%。
【国防教育】 2011年,黄陂区人武部以“第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为主题的系列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全区设国防知识宣传点10个、散发传单5000份、发放宣传画50余张、拉横幅标语20条、制作宣传展板20张、出动宣传车近10台(次),并专题制作1期国防教育宣传栏,在区电视台进行为期1周的国防教育宣传标语滚动播放,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良好氛围。5月,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国教办、区老年大学组织领导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老年大学学员、学生共800余人赴黄继光纪念馆参观,教育他们继承和发扬革命前辈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9月初,组织全区中学入校新生进行为期15天的军事训练和举办国防知识辅导报告,同时在全区7所中、小学举办“军营一日生活”等爱军习武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9月16日,在区委常委中心组“国防教育”专题(扩大)报告会”上,邀请总后军事经济学院教授王其华大校作《国家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专题报告,激发了全区各级党政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青年学子带头树立“天下虽安,忘战必危”的国防观念,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 。
【区人武部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部 长:黄辉斌
政 委:何全军
副部长:周志全
(区人武部)

人民防空
【概况】2011年,黄陂区民防办认真贯彻新时期的军事战略方针,以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防空袭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不断提高人防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增强国防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11年,区民防办被省人防办评为“十一五”民防建设先进单位。
【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2011年,黄陂区民防办加强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
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程序,防空地下室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年全区完成行政审批97项,其中,按政策减免10项;人防工程竣工面积32314平方米,是市办下达年度目标的209%;另有在建工人防程56677平方米,报建人防工程超50000平方米。截至年底,全区人防工程总竣工面积累计达127008多平方米,按15万城区人口计算,人均面积超过0.8平方米,为历史最高。
加大对在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会同区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定期对全区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人防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全区在建人防工程8个,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100%、在建工程质量监督率达100%。
【人防指挥通信建设】2011年,黄陂区民防办进一步加强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人防指挥通信能力继续提升。
认真组织落实人口疏散演练,努力提高人防指挥部的应急指挥能力。10月16日,与江汉区联合举办临战人口疏散与接收安置暨前川三中防空防灾民防综合演练,共500余人参与了演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加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社会化维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的防空防灾警报器社会化维护管理“六有”达标评比活动,有效保证了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11月23日,全区第二批防空防灾警报器社会化维护管理的7个单位顺利接受了市办检查,合格率为100%;加大对防空警报器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全区警报设施管理人员学习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防空警报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标准等业务知识,提高了警报点管理人员操作、管理、维护防空警报器的技能水平。“10.25”警报试鸣时,全区警报器均按要求鸣响,警报鸣响率、统控率达100%。
【防震减灾工作】2011年,黄陂区民防办稳步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健全了防震减灾基本制度。先后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工作流程、地震指挥部工作流程、落实“三网一员”(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层次分明、科学有效的地震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管理体系;积极协助地震前兆观测站的建设。先后多次负责协调六指街地震前兆观测站的用电、管理人员、经费补偿、土地办证等事宜,确保观测站的建设顺利进行;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9月28日,区民防办邀请市办防灾减灾专家姜祥升为全区100余名街道人武专武干部讲授人类和地震灾害的社会斗争过程、经验、对策等知识,提高了参训人员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人防宣传教育】2011年,黄陂区民防办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人防宣传教育。5月11日,举办全区机关干部职工民防知识竞赛,掀起干部职工学习、关注民防知识的热情;5月12日,与区民政局、区消防中队联合举办“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讲人防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建设、防灾减灾知识等,进一步扩大人防工作的影响力。全年《国家人防》、《湖北人防》、《武汉防空》等刊物上发表人防建设文章24篇,其中,《国家人防》上稿1篇、《湖北人防》上稿2篇、《武汉防空》上稿21篇。
【区民防办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主 任:张远照
副主任:杨国宏
(区民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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