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2年)
1、组建“湖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各项工作的筹划、落实与实施;
2、制定“共享工程”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参加各类培训及考察,及时学习掌握“共享工程”相关的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积极参与国家数据的整合试验,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
4、完成省图书馆网络化改造工程,建立湖北省地区分中心;
5、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40个基层中心;
6、开展全省文化信息资源现状调研,提出湖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实施方案;
7、选择某一类或按读者需要对部分资源开展试验性资源建设,完成资源建设总量的20%,并利用国家中心资源对用户提供服务,边使用边提高。
(二)第二阶段(2003~2004年)
1、采购、制作、整合相关各类数字资源;
2、采用国家中心软件,参与联合目录的试运行;
3、每年完成40个基层中心建设,采用光纤或ADSL,实现2M与湖北分中心连接;
4、完成省分中心与国家中心、与各省分中心及与本省全部基层中心的联网;
5、完成湖北资源建设总量的60%,并提供服务。
(三)第三阶段(2005年)
1、完成所有资源库建设,并提供服务;
2、完成所有县、乡、社区、街道网点的160个基层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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